长沙推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出问题要追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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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“像湘江大道浏阳河隧道那样,出现渗漏(渗漏部分不在河流经过处)以后再去做防水何其难!”6日,长沙市政府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张剑飞提出,长沙推行工程质量终身制,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,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、工程项目负责人、工程技术负责人、注册执业人员,要按照各自职责,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。
  “去年上海发生的‘11·15’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大楼在装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。长沙也有过类似的教训,2008年的上海城‘12·27’事故造成18人死亡、1人重伤……”张剑飞告诫建筑界各级各类从业人员,目前长沙正处在各项建设工程施工的高峰期,在工程、质量安全方面切不可掉以轻心。
   会议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不同责任: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,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质量检测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,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,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。
   张剑飞表示将出台《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制管理办法》,规定各参建单位必须签订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书,如果出现质量安全问题,无论其在什么岗位、担任什么职务,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。
    同时提出工程建设新理念:工程要么不建,要建就要建“百年工程”、耐久工程,做到“十年道路百年桥”,不能“才出施工队就进维修队”。
   “今后长沙将坚决杜绝不顾实际,盲目压缩工期,搞‘献礼’、‘庆典’工程。”会上,张剑飞还表示将强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,对重大工程工期是否合理,开工前准备是否完备,各项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,安全质量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方面要严格审核把关。
    另外,长沙还将强化招投标监管,严厉查处“串标”、“围标”行为,下大力气遏制转包、挂靠和违法分包,维护招标工作的严肃性。
quark摘编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1年0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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